國民健康署自110年7月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以來,已滿4週年,截至114年8月底,已協助超過2萬6千對夫妻迎接逾3萬名新生兒。
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再加碼,每次最高可獲15萬元
因應少子化問題,行政院今通過「好孕三方案」,包括擴大生育補助、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.0及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。明年1月1日起,擴大生育補助,在既有的社會保險給付之外,再加上公務預算補足差額,讓每胎的補助均達到10萬元。
擴大生育補助
2026年1月1日起,在既有的社會保險給付之外,再加上公務預算補足差額,讓每胎的補助均達到10萬元;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女性國人或外國籍配偶生育本國籍新生兒,基於福利服務公平原則,也將補助10萬元。
推出「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.0」:
1)儘早使用 加碼更多:受補助者未滿39歲,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助金額最高15萬元;39歲至未滿45歲,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助金額最高13萬元。
2)一次不成 再次相挺:受補助者未滿39歲,各胎之第2、3次療程最高10萬元;39至未滿45歲,同一胎第2、3次療程最高8萬元。
3)接二連三 好孕不斷:各胎之第1至第3次申請,補助金額比照第1胎方式調高,故受補助者未滿39歲第2胎之第1次療程,自6萬元提高至最高15萬元。
4)一次一胎 母嬰健康:受補助者未滿39歲,最多植入1個胚胎;受補助者39歲至未滿45歲,最多植入2個胚胎。
醫療性生育保存
114年9月1日起,衛生福利部開辦「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」,初步先針對具有我國國籍之18歲至40歲乳癌或血液癌患者,女性取卵療程每次補助上限7萬元,男性取精處置保存每次補助上限8千元,每人一生至多補助2個療程。
▲影片來源:華視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