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響應國際人權日 TEFA 呼籲正視女性生育自主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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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凍卵協會今日(12/03)攜手臨床生殖醫學專家與病友團體,一同為女性的「生育自主權」發聲,呼籲政府與社會關注女性在生育選擇上的多樣性、醫療公平性與權益保障。

「生育保存不僅是醫療議題,更是女性的基本權利,政府願意啟動醫療性凍卵補助,是落實生育自主權的重要一步,在國際人權日的時刻更具意義。」

▲12/10 為國際人權日 TEFA台灣凍卵協會 理事長曾琬婷(中)攜手,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婦幼健康組黃國賓科長(左2)、生殖醫學專家 新光醫院 不孕症中心主任李毅評醫師(右2)、病友團體年輕病友協會 理事長潘怡伶(右1),以及TEFA 公益大使陳明珠(左1) 一同為女性的「生育自主權」發聲出席

每一位女性的生命故事,都值得被尊重,也值得保留選擇的空間。在生育越來越受到晚婚、疾病、生活壓力影響的時代,「生育自主權」不再只是醫療名詞,而是許多女性心中最真實的期待。

近年來,台灣社會對生育保存的理解明顯提升,從2023 年 TEFA 推出的公益希望計畫,再到今年中央啟動的「醫療性凍卵補助」試辦方案,這些都是女性生育權益逐步被看見的證明。

而 TEFA,正站在這段變化的現場,陪伴著每一位面臨抉擇的女性。

TEFA 台灣凍卵會作為國內最早投入醫療性凍卵倡議的非營利組織,自 2023 年起便以「公益希望計畫」為基礎,率先整合生殖醫療資源,提供癌症病友凍卵補助與專業諮詢,成為病友們的溫暖後盾。同年新竹市及桃園市也陸續推動凍卵補助,一直到今年9月,國健署更正式推動全國性「醫療性凍卵補助」試辦方案,針對18至40歲、罹患乳癌或血液癌的女性提供凍卵費用補助。TEFA協會理事長曾琬婷說:「十分支持國健署推動這次的試辦,這項改變是台灣生育權保障向前邁進的重要里程碑,也象徵多年倡議開始轉化為結構性的政策改變。」中央的加入代表台灣女性生育權取得重要突破,也讓組織看見多年努力帶來的希望。

 

▲中央以及各縣市政府+TEFA 凍卵協會醫療性凍卵補助表

癌症來得突然,生育卻不該因此被奪走…..

對許多女性癌友而言,確診往往代表著人生被迫按下暫停鍵。治療必須立即啟動,而化療與放療對卵巢功能的影響,卻可能是永久性的。不少病友告訴我們:「我以為自己只要努力把病治好,後面的事再說……但當我想要孩子時,才發現我已經沒有機會了。」

這樣的故事,在病友社群裡並不少見。因此,當政府在今年推出醫療性凍卵補助時,它不僅僅是一項政策,更是一線希望,讓女性能在治療前,把屬於自己的未來存下來,把生命延續的可能留在手裡。

國健署「醫療性凍卵補助」試辦成關注焦點

國健署在此次全國性「醫療性凍卵補助」試辦中說明,將透過試辦確立服務模式及流程,以達到未來擴增其他癌別服務對象的依據。台灣凍卵協會理事長曾琬婷表示,將補助對象擴大至乳癌和血癌之外的癌別,是實現醫療平等的關鍵。建議應規畫試辦方案的未來時程表,盡快納入腹癌、卵巢癌、子宮頸癌、骨癌等預後良好但治療會影響生育的癌別,以照顧更廣泛的群體,保障她們的生育權。另外曾琬婷理事長也提到,現行的補助方案,必須在同一家醫院完成癌症治療與凍卵手術,雖然這樣讓負責癌症治療的醫師,能更方便與負責生殖醫療的醫師聯手照顧病人,但也限縮了偏遠地區病患的使用便利性。

臨床醫師呼籲下修年齡

李毅評醫師也從醫學臨床角度,呼籲應將保障年齡下修至18歲以下,涵蓋青少年癌友。臨床上,許多青少年在青春期甚至月經未初潮前就可能罹癌。這類族群的生育保存可能需要更複雜的技術,如卵巢組織凍存。保障這群青少年癌友,不僅是提供經濟補助,更是保障他們尚未完全發育的未來生育潛能,避免他們在尚未開始人生規劃時,就因疾病治療而徹底喪失成為父母的權利。

讓補助真正「可及」,仍有三大挑戰

擴大與放寬補助對象 ,提升醫療平等

目前僅限乳癌與血癌,但其他如卵巢癌、子宮頸癌、骨癌等治療,同樣可能嚴重影響生育能力。 並建議將年齡下修至18歲以下,涵蓋青少年癌友。

強化政策推廣與資訊轉介 ,解決資訊落差

癌友確診時通常處於極大壓力之下,再加上跨科轉介不一致,許多女性甚至不知道自己有凍卵選項,更別說補助。

提升資源使用的便利性 ,優化流程

現行規定要求病友在同一家醫院完成治療與凍卵,對住在偏遠地區的人來說並不友善,TEFA 認為,生育保存是一項基本權利,而不是距離、資訊或醫療機構選擇造成的限制。

現行人工生殖法有進步空間,即便女性能自主凍卵,但未婚者仍無法在國內使用自己的卵子。

台灣現行《人工生殖法》仍以婚姻作為使用生殖技術的前提,使得許多已完成凍卵、具有經濟能力與育兒意願的單身女性,無法在國內合法使用自己的卵子,這讓女性面臨「可以保存生育力,卻無法自主使用」的矛盾處境。

曾琬婷理事長指出,台灣現行《人工生殖法》規定,僅有不孕或有特殊醫療理由的異性戀夫妻可以委託進行人工生殖,導致許多有經濟能力、有生育意願的單身女性,即便在年輕時耗費心力與金錢完成了凍卵,卻無法在國內合法使用自己的卵子來生育,單身女性的生育自主權仍需被看見。這是台灣《人工生殖法》遺留多年的缺口,也是許多努力規劃人生的女性無法跨越的框架。國際上,像以色列、法國等國早已取消婚姻限制,並視女性生育保存為國家長期政策。
 
台灣也有必要重新思考:
在少子化如此嚴峻的時代,法律能否更貼近家庭的多元樣貌,也更支持女性的人生選擇?

生育不是義務,而是一種權利-每位女性都值得保有「選擇」的力量

在國際人權日前夕,公益希望計畫大使陳明珠發聲呼籲大眾一同關注凍卵議題:「生育權,應該是每個人都擁有的基本權利,癌友們也該有孕育下一代的保障。」陳明珠也表示若人工生殖法能盡快修法通過的話,台灣的法律及醫療環境將會更完善。